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安委办〔2021〕46号)、《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入脑入心
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校内各单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广大师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基层宣讲等活动为载体,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不断增强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维护校园平安稳定,为庆祝建党百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2021年是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关键之年,校内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南阳理工学院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开展“集中攻坚进行时”专题活动,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扫除”行动,对安全隐患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及时总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等经验做法,创新安全管理机制体制,探索形成制度成果,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校内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安全〔2021〕132号)精神,采取日常排查与抽查、持续在重要时间节点和敏感时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对消防、宿舍、食堂、校车、危化品等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全要素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细化措施,责任到人,明确时限,及时进行整改,切实从源头上整治各类影响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案(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措施,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全面强化学生心理健康疏导。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全面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和危机排查工作,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五、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各教学院要充分发挥安全教育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详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www.anquanyue.org.cn),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防范、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要利用宣传栏、电子屏、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专题宣传活动,普及安全常识,有效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技能和逃生救生能力。
六、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积极组织师生职工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引导公众加强应急知识学习,提升安全素养和技能。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推进落实。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活动密切结合,积极谋划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制定方案,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全方位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进行宣传,要拓展宣传渠道,在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等,在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结合,切实达到以活动提站位、以活动强素养、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全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考核。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安委办〔2021〕46号)
2.《南阳理工学院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方案》
南阳理工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0日